忠县局加强非公党建工作

18.04.2016  08:50

为推进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覆盖,根据市局、忠县县委的工作要求,忠县局通过三项措施积极落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

一是调查摸底,明确工作对象。建立在企业登记时同步采集员工信息,年报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的“三同步”机制,动态掌握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撤并或注销情况及党建工作情况。同时,明确调查摸底对象是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并在摸底调查同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二集中打造,实现应建尽建。要求相关科所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研判,精心制定组建工作台账,对企业和个体户里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以及相对固定的兼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求组建党的组织。对从业人员较多、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组织,原则上要求单独组建党组织。力争在6月底前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党员“应管尽管”,党组织覆盖率达65%以上。

三是加强管理,提高组建质量。对新建党组织加强跟踪、指导、管理,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配送党旗、党刊等,指导落实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做到开好第一次党员大会、第一次组织生活会,上好第一次党课等,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党组织“建起来、运转好”。(忠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