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落实“四查”措施 烟花爆竹“打非”取得成效

24.04.2015  11:10

今年一季度,忠县落实“四查”措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取得成效。共查获非法违法经营41起,非法违法储存11起,非法违法运输54起;没收各种烟花成品半成品377件、爆竹成品半成品2000余件,给予警告教育77起,行政处罚28起,罚款2.48万元,刑拘1人。

一是设点明查。在入境过往道路口设置烟花爆竹检查站,对过往疑似车辆进行栏杆停车检查,查处非法违法运输行为。

二是布线暗查。在全县各乡镇、街道重点防范区域安插烟花爆竹信息员,暗查非法违法运输、储存、经营行为,收集提供并向县烟花爆竹打非办报告。

三是强化巡查。采取“四不两直”的巡查方式,开展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检查,查处经营违法行为。

四是举报即查。对群众举报,部分白日昼夜,一旦有举报,局烟花爆竹监管科室和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立即出动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