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预防职务犯罪 廉洁政务环境

16.02.2016  17:21

      本网站讯  近日,忠县36个职能部门负责人、29个乡镇(街道)领导,就如何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忠县检察院进行专题研讨。

      “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为部门和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之一,这是忠县的一个创新。”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逯反修介绍,一年来,忠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专项预防为抓手,不断创新、完善检察建议、调查报告等举措,为打造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示范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廉洁政务环境。

      创建生态建设预防大格局

      忠县地处三峡库区,环境保护刻不容缓。逯反修称,检察机关要与各环保职能部门及主管行政单位齐抓共建,综合运用教育、监督、制度、惩处等多种方式开展预防工作,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环境公益诉讼,创新建立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大预防格局。

      为此,忠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忠县人民检察院忠县环保局关于加强预防生态环保渎职犯罪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忠县公安局忠县环保局关于印发忠县公安局忠县环保局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切实预防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污染环境罪、环境监管失职罪,高效处置投放危险物质罪、走私废物罪、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检察职能和生态环保有机融合,零距离服务生态环保预防工作。”忠县环保局负责人介绍,忠县还建立环保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通报生态环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工作信息交流互通机制,环保部门与检察院共享全县污染源基本信息,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机制,通报、分析案情,研究解决方案;建立生态环保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筑起职务犯罪“防火墙”,促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建立生态环保预防约谈机制和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惩治和预防生态环保职务犯罪。

      此外,在环保局还成立了忠县人民检察院驻环保局检察室,围绕事前预防、事中介入、事后调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实现环保与司法整体联动。

      行业共建筑牢系统预防

      去年12月初,县纪委、县检察院送廉政党课到县教委,教育系统全体行政人员和关键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共千余人听课。

      “要教育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廉洁从教。”县教委负责人称,重视党风廉政教育,首先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同时在开学、寒暑假、教师节等节点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强化警示提醒;并要求各学校(单位)对照工作岗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台账、制定防范措施,创新制作《廉政文化口袋书》,抓早抓小。

      据介绍,县教委还大力推行“阳光基建”、“阳光人事”、“阳光后勤”、“阳光招生”等“阳光教育”,在教师招录、进城考调、生源分配、工程项目、食堂大宗物资采购等事项中,做到过程公开透明、广泛接受教职工及全社会的监督、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有效解决腐败问题,保持违纪违法“零记录”。

      “行业共建筑牢系统预防。”忠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一年来,忠县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共建活动,不只是县教委,县国土局还对土地招拍挂、土地整治等高危易腐环节,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对重点科室、岗位开展廉政约谈8次;同时,县卫计委、食药监、燃气、水投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定期交流预防职务犯罪新情况,制定预防对策,成效明显。

      发出《检察建议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到2016年底,忠县将实现72个贫困村、68004名贫困人口整体“脱贫”,并摘掉市级贫困县“帽子”。仅去年,市里下达该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8433万元。

      “既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又要确保资金监管安全。”忠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在走访贫困农户、实地踏看村(社区)扶贫项目工地、召开部分乡镇扶贫座谈会基础上,检察院发现扶贫工程项目资金存在管理和监督的“软肋”,并向县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深化阳光公开,强化群众监督;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行政监督,坚持惩防并举,强化法律监督,严控扶贫资金带来的廉政风险。

      随后,忠县人民政府专题研究检察建议,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扶贫资金监管责任的通知》,并将扶贫资金监管纳入“一票否决”扶贫考核,各乡镇(街道)、财政、审计和县扶贫办针对工程项目发包、工程验收、决算、报账、产业扶贫项目的业主选择、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严格质量监督检查和工程量验收,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突出过程监管和群众监督。”忠县农委负责人介绍,该县的重点扶贫工程和采购项目,务必进行财政投资审计,并进行招投标;对72个贫困村的505个整村扶贫项目规划都进行了联合会审,确保项目计划科学精准;实行“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制度,严格审核产业项目业主资格;强化验收责任,推行行业部门牵头实施全面的专业验收。该负责人称,该县将监管重点下移,发挥群众在基层、在现场的监督作用,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使用。

      调查报告管住交通建设“黑手

      近年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交通部门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同时也成为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门。

      去年,忠县人民检察院结合交通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专题调研,锁定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工程款拨付等交通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主要环节,并深刻剖析作案特点、手段、原因,最后形成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建议县交委,加强法制教育,丰富教育模式、拓展教育范围,营造包括党员干部家属、建筑行业从业者、中介代理机构在内的廉洁氛围;建立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干预工程问责制度、廉政约谈制度、行业黑名单制度,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和廉政合同“双签”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招投标代理机构确定过程和评标现场、不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强化审计监督等监督体系,落实好行政问责制度;同时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加大查处力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增强执法力度,行业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树立法治权威。

      “调查报告既找到了‘漏洞’,又给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县交委负责人称,去年,他们编制修订了《忠县交委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忠县交通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查找廉政风险点259个,制定防控措施220项;并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通过警示教育、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搞好提醒预防,有效促进了交通行业廉洁健康发展。 (忠县院  付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