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禁说“我们不负责抬病人”《重庆市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规范(试行)》向公众征求意见
重庆日报消息,急救就是与时间赛跑,如何让院前急救更规范?院前急救有哪些禁用语?12月10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由其起草的《重庆市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按照《规范》,全市所有院前医疗急救车辆都应按标准配置相应的药品、物品、器材、仪器等,确保生命得到及时抢救。凡有意见的市民可发邮件到[email protected]。
《规范》结合重庆院前医疗急救常见病种和实际情况,对医疗急救车辆配置的药品、物品等制订了配置标准。比如在基础药品配置上,包括有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10支、多巴胺(或去甲肾上腺素)5支、硝酸甘油注射液2支、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注射液2支等;抢救设备包括多功能除颤仪(具有心电监护和起搏功能)、电极片、心电图机、气管插管包等;脊柱固定板、颈托、肋骨固定带、骨盆固定带等创伤抢救用品也被列入其中。
《规范》还对院前急救医生、护士、调度人员等的资质、语言、行为、工作做了规范要求。比如急救医生不能说:“我们只能将你送去××医院,其余医院我们不送”“这家医院不行,还是去××医院好”“我们不负责抬病人,你们自己去找人抬”“我是医生还是你是医生?听我的还是听你的?”“这个病人没得救了,不用去医院啦。”
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说,按照《规范》,急救医生不得收取患者任何钱物,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如实记录病情。接到患者后按“就近、就急、就能力、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送相应医院救治。
重庆日报记者 李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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