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市性社会团体2017年度检查正式启动

07.03.2018  13:42
    一是凡2017年6月30日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二是年检内容包括遵守宪法和法规政策、履行法人自治、机构管理、人事和财务管理、业务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信息公开、涉外活动、党建工作等方面。
        三是年检结论将作为社会团体的社会信用、税收优惠、评估等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税前抵扣资格认定等权益的重要依据,年检“不合格”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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