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

07.09.2015  15:56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管三函〔2015〕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安监部门督促辖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库”“四防”“五化”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格做好做好生产企业的复产验收工作,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工作,切实将总局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到位。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6日

 

转发总局(2015)51号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