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消防救援总队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

30.09.2019  01:50
   本网讯 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着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模式,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要求,重庆消防救援总队着眼社会单位消防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在全市全面推开了“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优化营商环境、防止检查执法随意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监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所谓“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是指消防救援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的一种新型监管模式。“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将监督检查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检查哪个企业、谁去检查,都由系统随机抽取产生,避免出现“想查谁就查谁、谁想查就去查”的情况,将能有效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
  9月26日下午,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支(大)队按照统一工作部署,运用全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随机生成了10月份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并在重庆消防网上进行公示。本次全市共随机抽取10月份检查对象5125家。大渡口、九龙坡、合川、永川、南川、綦江、铜梁、潼南、荣昌、两江新区、奉节等10余个区县邀请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社会单位代表等参与了首次检查对象抽取仪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按照中央文件要求,10月1日起,全市各消防救援机构除查处举报投诉、办理转办交办事项等特殊情形外,所有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纳入信用记录,对违法失信企业公示公开,实施部门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企业单位对监管有敬畏之心、不再心存侥幸,始终保持自我约束、守法经营。同时,按照国务院“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有利于保障基层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