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大检察官推荐】贺恒扬:以四项举措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6.12.2020  17:11

2020年12月9日,《检察日报》基层采风版“大检察官推荐”专栏刊发《贺恒扬:以四项举措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文,内容如下:



二级大检察官、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恒扬


大检察官推荐

【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


近年来,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先后被确定为全国未检工作联系点、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全国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单位,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等荣誉。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该院的四项措施有的放矢,效果突出。

依法打击促保护,扎实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该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严从快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坚持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跟踪评估在押未成年人综合情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改变强制措施;牵头会签《关于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为30余名未成年人解决监护缺失、社会救济、法律援助等问题,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办理涉未公益诉讼8件,实现民事、行政、公益监督协同化。

精准帮教促挽救,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该院完善机制衔接,落实好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分管分押等各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建立企业、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6类观护基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社会观护体系,累计对52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20余人重新就业,20余人回归学校,5人考上大学,无一再犯。同时,该院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未成年人认真悔过并积极修复社会关系。

社会支持促回归,全力助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建设。作为全国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单位,该院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支持体系:组建社会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全区观护点、社会组织和社工队伍,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领域社会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并联合教育、民政等多方社会力量,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办公室”的建立;建立永川未检社会服务中心总站、“文绍英”爱心之家工作室、乡镇工作分站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专门工作站;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与团区委、青益志愿者协会签订社会支持体系三方合作协议,共同开展观护帮教、亲职教育、心理干预、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工作100余人次。

延伸服务促治理,依法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该院坚持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加强与教委、学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治理;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与招录准入制度,对辖区院校、培训机构等教职工1.6万余人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核查,多名有犯罪记录人员被吊销教师资格证、解聘、降级或留岗察看;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在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明确了强制报告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