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慈善奖”将评选表彰30个集体20名个人,快来推荐!

10.12.2019  15:33

今(10)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该局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重庆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慈善法》实施后,我市第一次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慈善奖”是当前我市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开展“重庆慈善奖”评选表彰对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表彰名额为集体30个和个人20名

评选范围为,2017年至2019年,以捐赠财产或提供服务等方式在我市自愿开展的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显著、影响广泛的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爱心个人和慈善工作者等。

根据《慈善法》第三条规定,慈善活动主要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扶贫、济困; 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上述负责人介绍,此次“重庆慈善奖”评选表彰范围宽,覆盖面广,既对捐赠人、捐赠企业,慈善项目、慈善信托进行评选表彰,又对慈善组织、爱心团队及慈善工作者进行表彰。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评选表彰把慈善信托纳入评选表彰范围,旨在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慈善组织等通过设立慈善信托这一捐赠方式,扩大慈善资源,推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重庆慈善奖”表彰名额为集体30个,个人20名。其中,慈善楷模15个(集体5个,个人10名)、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15个、捐赠企业10个、捐赠个人10名。

捐赠金额统计为近两年内 

在评选条件方面,“慈善楷模”表彰长期在我市慈善领域事迹突出、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慈善组织、爱心团队和个人、慈善工作者。主要依据慈善行为持续性、事迹的感召力、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慈善工作成效显著等,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

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表彰实施效果良好、社会效益明显、受群众欢迎、推广价值大,特别是在扶贫济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主要依据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的实施时间、资金规模、慈善效益、社会影响及其示范性和推广性等。

捐赠企业”表彰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特别是将捐赠款物用于扶贫济困领域的市内外捐赠企业。主要依据企业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慈善情况等(捐赠金额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的数据)。

捐赠个人”表彰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特别是将捐赠款物用于扶贫济困领域的捐赠个人。主要依据个人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慈善方式创新等情况(捐赠金额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的数据)。

不接受自荐,只接受推荐

为确保评选推荐质量,《通知》明确,“重庆慈善奖”评选委会办公室不接受单位和个人自荐,只接受推荐。

推荐渠道主要为:区县民政局部门和各业务主管部门或联系部门。有意申报“重庆慈善奖”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向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或主管单位、对口联系单位进行申报,并按《通知》要求相应填报重庆慈善奖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申报表,提交能够证明其对慈善事业发展所作贡献的文字和影音材料。

为让更多的慈善活动主体参与“重庆慈善奖”评选,充分激励企业、个人和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通知》规定,每名参评对象只能参加一类奖项的评选。同时,此次评选表彰优先考虑扶贫济困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爱心个人和慈善工作者等。

重庆素有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重庆,也是一个爱心涌动的城市。在这里,慈善力量正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创新的发展,俨然成为社会“新常态”,传播着强大的正能量。当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大爱重庆,善美之城”建设。此次举办“重庆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旨在更好地表彰慈善先进,宣传善行大爱,弘扬慈善文化,倡导“人人重庆,人人慈善”理念,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推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