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立戒毒人员坦检违法犯罪线索移交机制

06.12.2018  16:42
近日,重庆市戒毒管理局与重庆市公安局犯罪举报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就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戒毒人员坦白检举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工作达成一致意见,正式建立了戒毒人员坦检违法犯罪线索移交机制。
    一是工作落细落实,戒毒人员坦检成效明显。今年以来,市戒毒管理局广泛动员全系统各基层场所,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依法依规应收尽收落实到位,对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和生活不能自理、有现行生命危险的戒毒人员,坚决实施收治。同时,特别关注这部分人的复杂社会关系,从中摸排隐藏的违法犯罪线索。截止目前,已坦检有效违法犯罪线索25条。
    二是打通重点关节,线索移交制度更加规范。针对分散式移交坦检违法犯罪线索衔接难度较大、程序不够精密细化、因移交的线索不能得到及时反馈致使难以兑现戒毒人员坦检奖励等问题,市戒毒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了戒毒人员坦检违法犯罪线索移交机制。按照机制规定,戒毒人员坦检违法犯罪线索由市戒毒管理局统一移交市公安局犯罪举报中心,重大案件由该中心转交市公安局各负责总队,非重大案件则由该中心转交案件属地办案机关。原则上一个月内各总队和属地办案机关应向犯罪举报中心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再由该中心复函,并对举报行为予以奖励。戒毒场所按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办法(试行)》鼓励戒毒人员坦检违法犯罪线索,对戒毒人员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给予行政奖励;公安机关对提供有重大影响线索的戒毒人员给予与普通群众同等的奖励。机制还对坦检违法犯罪线索作出规定,要求线索应当内容详细,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情况描述应当清楚明晰等。
    三是健全完善机制,助推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除。违法犯罪坦检是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在戒毒人员中开展的一项针对性很强的基础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戒毒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对戒毒人员坦检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的激励引导,将坦检工作作为安全研判重点内容,并指派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每月分组前往基层场所进行指导,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甄别违法犯罪线索真伪难、接收线索主体把握不准等问题。线索移交机制的建立,有效畅通了坦检渠道,明确了线索移交对象,进一步规范了坦检、核查、反馈等工作措施,对助推戒毒人员主动坦检违法犯罪线索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利于戒毒人员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隐患,消除隐藏在社会及戒毒场所内的“定时炸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