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首付房主又是弄丢买卖合同又是出车祸 中介竟让她“不要太在意这些细节”

12.07.2018  18:20

今年2月,已在美国定居的杜有玉女士和丈夫回国,原本计划为女儿在南岸区茶园物色一套房子,方便外孙上学。可直到现在,眼看绿卡就要到期,杜有玉和丈夫仍留在重庆租房子住。

这一切,都因为5月8日那天,中介的一句“这套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

母亲”遗失了房屋买卖合同

△杜女士展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

今年2月,杜有玉和丈夫回重庆为女儿挑选房子。因为是给女儿添新居,杜女士在看房时格外小心。

经过一段时间的筛选,杜女士遇到君安民居(茶园店)中介人员小胡,杜女士看中了一套性价比不错的房子——套内面积47.47平方米、售价57万元的顶楼户型。

3月12日,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和一位名叫吴某的中年妇女带着房屋买卖合同来到现场。杜女士查看合同时发现,房主为李长远,并非这位名为吴某的女子。

杜女士比较谨慎,马上提出质疑。而吴某表示,自己是房主李长远的母亲,这次是代儿子卖房子,中介公司也表示确实如此。虽然情理上说的通,但为求稳妥,杜女士表示,要求李长远本人前来商议,否则无法签合同。

次日,杜女士与房主李长远见面。一番沟通后,杜女士和女儿在附近ATM机上取现20000元,作为诚意金。

李长远则表示,由于他系按揭购房,要交付房产证,需提前还清贷款完成解押,解押需要一定时间。双方约定今年4月17日办理解押,并完成交易,杜女士也觉得没什么问题。

正当杜女士一家研究装修该如何进行时,一个“幺蛾子”出现了。几天后,中介公司的王经理回话,3月12日双方碰面后,自称房主母亲的吴某回家时坐车遗失了房屋买卖合同。

首付交了,房主出了车祸?

△杜女士与中介的聊天记录

这么重要的东西也能丢?”杜女士有些疑惑,但和家里人一商量,只要对方能出示相关的有效证明,也没什么问题。4月17日,杜女士收到了李长远在南岸区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打印的相关证明。

杜女士一家检查时发现,看到骑缝章显示调阅资料的时间是4月10日,感觉没什么大问题,于是就签了合同并去银行办手续。

当天,杜女士向李长远的银行户头转入26万元整并让对方打了收据,还给中介公司支付了一半的中介费用。10来天后,中介打电话说5月8日可去银行办理手续拿房产证。

可5月8日中介又打来电话,说房主遭遇车祸,无法去银行办理手续。这下,杜女士预感有些问题,具体询问了情况,中介的工作人员表示,房主在观音桥附近出了车祸,还是中介工作人员亲眼所见。

杜女士多了个心眼,马上给房主李长远打电话,结果对方回答,自己确实出了车祸,车祸地址在巴南鱼洞!

这明显是骗人的把戏!”杜女士心里的火一下子起来了,马上打电话质问中介公司的一名姓王的经理,而王经理却告诉杜女士,不要太在意这些细节。

  房子已被法院诉前财产保全

△房主李长远写的承诺书

当天下午,中介公司又来了一个电话,这个电话让杜女士欲哭无泪:房产证拿到了,但房子已被南岸区法院依法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原来,该房于2018年3月5日已被房主卖给一吴姓女子,该女子其实就是此前自称房主母亲的吴某。之后,双方发生房屋买卖纠纷,于是吴某起诉房主李长远,从而导致目前房屋被冻结。

这不就是‘一房二卖’吗,你们怎么能这样?”了解了实情,杜女士多次找到房主和中介沟通,两方只是道歉,但根本没有回应该如何解决。

据此前李长远提供的一份南岸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李长远诉前保全一案,申请执行人吴某于2018年4月17日向本院递交保全申请,要求依法保全被执行人李长远名下银行存款49万元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相关部门:

涉嫌一房二卖,目前正进一步调查

针对此事,南岸区房管局租赁整顿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杜女士已经就此事进行举报,经过房管局前期调查,房主李长远确实涉嫌“一房二卖”。

该负责人称,经过与李长远的沟通和初步调查,李长远已承认相关事实,开始确实将房子卖给吴某,但在双方买卖过程中,吴某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清尾款,其间还疑似准备通过中介将房屋转卖(该情节仍需调查),李长远便再次将房屋售卖。

该负责人还表示,李长远表达了对杜女士的歉意,但中介公司是否参与其中,怂恿房主实施二次买卖行为,这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君安民居房产中介公司茶园店店长郝女士,郝女士表示,吴女士和杜女士都已经提起了诉讼,具体情况需等待庭审结果出来后再说,而且自己现在也比较忙,暂时无法接受采访。

记者多次联系房主李长远,但对方的手机始终无法接通。

律师:

符合“一房二卖”行为特征

目前,杜女士已委托律师已向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网上诉讼,现正等待确认受理。

我们还要回美国,眼看绿卡就要到期了。”虽然觉得自己胜诉机会大,但在金钱和时间上,杜女士却损失不小。接不了房,装修公司无法施工。装修公司称,如果无法按合同执行,她将承担损失。此外,按相关规定,持有美国“绿卡”的她半年内需重新入境美国,不过现在她却无法离开。

据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兴泽律师表示:房主李长远就一处房屋签订两份买卖合同的行为,符合“一房二卖”的行为特征。

徐律师表示,杜女士可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可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损失。

另一种方式同样是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主张赔偿预期可得,即合同签署之日至起诉时房屋的市场评估差价。

如杜女士因无法履行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而承担了损失,也可主张李长远对其进行赔偿。

按照最初的计划,现在杜女士应该已和丈夫回到美国,国内的这套房子也该交给整装公司进场装修一个月了。可如今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两口子还在重庆,房子没买成,还要租房住。

业内人士提醒:

防止一房二卖,这几点要特别注意

家住渝北的戴先生长期从事房产行业,从业期间经历过不少类似情况。戴先生表示,房屋交易涉及钱财往来,风险往往也相伴而生,一房二卖便是众多风险中的一个。如何防止付款后,发现房屋被原业主一房二卖,产生交易纠纷戴先生说了一下几个方面。

尽快完成交易,交付房屋全部功能

因为房屋的使用功能具有排他性,所以,买卖双方一旦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买方就是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其他人无权再使用该房屋。如果卖方同时与多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众多买方中仍然是只能有一人获得该房屋的使用功能。

所以,此处提醒买家,为避免夜长梦多,在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一定要尽快完成房屋交易。

提高定金支付比例

对于房屋交易来说,提高付款额度是一件利弊共存的事情,利处在于,提前支付较高的房款,可以稳定房主的心,更加顺利而负责的完成房屋交易。弊端在于一旦发生什么风险,损失也不小。但是,弊端也可以通过合同约束,用法律效应来维护。

买方通过支付高额定金来督促卖方及时交易,同时在合同中对卖方毁约制定双倍甚至更严格的赔偿方法。高额的赔偿成本也就束缚了卖方,使其不敢随随便便毁约,甚至一房二卖了。

进行房屋网签合同的登记

网签同样具备防止房屋一房二卖的效力。网签代表着该房屋在互联网系统上已经留下交易记录,有心人一查就可知道房屋的走向。同时网签之后,如果卖方想反悔,无论是涨价还是毁约卖给第三方,如果想要顺利完成房屋交易都需要注销网签记录才能进行接下来的相关事宜。

而网签的注销则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到场,同时申请才可完成。否则,新的房屋交易便无法顺利完成,更无法过户和取得不动产证。

提前完成预告登记

在我国的《房屋登记办法》中专门设立了“预告登记”。所谓预告登记指的是具有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便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简而言之就是,买方申请并完成了预告登记,卖方即使把房屋一房二卖,其他的买方也得不到房子,合同是无效的。

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其他的买方还会以“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为由,失去房屋购买资格。

房屋买卖合同一旦签订,便具备了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要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无故违约。如果卖方想要毁约或者是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买方有权依照合同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赔偿买方的损失。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景然 摄影  胡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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