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买房买到“闹心房”,未来业主将当“质检员”

27.07.2021  18:03

如何才能何让人民群众真正能住得放心、安心、舒心?

7月27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召开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政策宣贯培训会”,上游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围绕量大面广的住宅工程,将通过购房业主参与房屋质量检查等举措,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已经不再满足于有房住,而是对生活品质、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有了更高的期望。”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吴波介绍,许多老百姓用毕生积蓄购买了住房,希望可以拥有温馨舒适的家,但有时因为工程质量问题,让“安家房”变成了“闹心房”。

他表示,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舒适、安全、绿色、美观的建筑产品,让人民群众真正能住得放心、安心、舒心。市住房城乡建委将通过多项举措,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比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部分工程类别的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但应用效果并不理想。“以后凡是参与市级以上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房屋市政工程,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吴波说。

同时,现有住宅工程验收制度对购房业主的权利和利益保障不足,工程建设过程中购房业主对所购房屋缺少参与权和话语权,往往在交房后对工程质量的预期和实际交付水平存在落差,这也是目前工程质量投诉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吴波表示,为了缓解房屋交付后工程质量投诉矛盾,他们提出了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由购房业主参与户内施工质量检查的相关规定,对确实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标准或未按图施工情形的,要及时制止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行为,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验收。

不仅如此,还要充分运用好诚信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等措施,如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与销售、项目资本金、预售资金监管实施联动管理。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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