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2所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11.06.2015  20:32

 

近日,市学位委员会批准重庆警察学院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同意增列重庆警察学院的侦查学、治安学专业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的学前教育、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至此,我市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已达27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