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已经开始办理啦!速看

20.01.2021  11:26

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消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们请注意——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已经开始办理啦!

办理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

办理渠道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

退付流程

纳税人可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退付,两种办理渠道的操作步骤相同,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通过扫码登录或密码登录以上两种渠道即可办理。

接下来,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为例进行讲解。

01

登录扣缴端

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申报密码登录或实名登录。

02

选择【退付手续费核对】

界面显示左侧“扣缴申报”,选择【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

03

点击【获取结报单

等待系统自动查询出2020年1月-2020年12月退付手续费信息后,核对所属期、缴税数据是否准确。

04

勾选单户核对清册

勾选对应电子税票前的小方框。

05

确认结报单及退库

电子税票勾选完,点击“下一步”确认结报单,核对无误后,点击“申请退库”即可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库。

注意:1.结报单界面是汇总界面。申请年度为2020年的手续费退费,“结报期限”应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结报期限是入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

2.点击申请退库后,系统会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并要求确认,请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并阅读声明后,点击“提交”进行办理。

完成以上操作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审核,等待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

政策解读

01

办理时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因此,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于2021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

02

返还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03

手续费用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04

收到手续费的税务处理:

返还的手续费作为企业收入需要按“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

原标题: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已经开始办理啦!速看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