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经济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4.01.2015  19:23

 

关于 2014 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经济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147号文,关于2014年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经济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专业名称 科目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执业 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 100分 60分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一)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
中药学
造价 工程师 建设工程计价 120分 72分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分 84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0分 60分
建设工程 技术与计量 土建
安装

                                                     

专业名称 科目 试卷满分 国家 合格标准 重庆市 合格线
全国经济 专业技术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140分 84分 81分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分 84分 81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