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农业执法大队开展百草枯水剂专项执法检查

30.08.2016  13:04

百草枯是一种速效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对人畜有很强的毒性,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2012年5月,农业部、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于联合发布1745号公告,规定“2016年7月1日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永川区农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部署。年初,区农业执法大队利用市场检查和科技“三下乡”契机,向农药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镇街农药经营门市和广大人民群众发放了农业部1745公告宣传资料2000余份,要求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6月30日前将所有百草枯水剂产品下架,不得再生产经营销售,对库存剩余百草枯水剂产品限期退货或者交由区农业执法大队集中封存,统一销毁。7月中旬开始,永川区农业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了百草枯水剂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是否存在继续生产百草枯水剂行为,原有百草枯水剂是否进行销毁处理;农药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继续销售百草枯水剂的行为,对剩余百草枯水剂是否已经下架退货。

通过专项检查,对个别门店货架上摆放的百草枯水剂,执法人员口头给予了警告,责令立即下架,并进行了现场封存,下一步,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永川区农业执法大队将继续开展百草枯水剂执法检查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直至百草枯在永川市场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