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总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

30.11.2016  16:35

近日,执法总队按照市法制办《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渝府法制法〔2016〕17号)的要求,组织各支队办案人员参照《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标准,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对2015年8月30日年至2016年9月30日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自查。

总队着重从行政处罚职责、主体、程序、取证、公正性、执行情况、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和执法文书的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自查,并选取了两个行政处罚案卷参与市法制办组织的全市案卷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