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法院执行局被最高法院表扬为“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14.01.2015  14:25

江津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上级法院行动要求,穷尽强制执行措施,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2014年,该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428件,执行兑现案款929.55万元。 

一是强化执行查控措施。依托市高法院“点对点”查控系统,确保银行账户查询高效、准确。深化与辖区银监局、金融机构的协作配合,简化银行账户查控手续,并将开户情况查询延伸至辖区以外区域。加强与辖区公安机关的执行联动,借助公安机关情报、网监、技侦等资源,建立覆盖全国范围的被执行人及其车辆协查网络。2014年,向公安机关提供158名需查控的被执行人信息,其中已有71人被成功“锁定”并拘传到案。

二是加强活动监督管理。对存在执行障碍的涉民生案件,院领导直接督导、局领导直接参与,及时诊断案件“症结”,合力打通执行“梗阻”。先后对108件涉民生疑难案件开展会诊。加强执行管理,实时监控执行办案态势,凡超5个月未执结案件,由执行监督科、专职廉政监察员、局长视情形采取提醒、警示或约谈方式督促执行。定期发布《每日结案情况通报》、《每周“网上办案”通报》、《每季度执行进度“墙上”评比》,公布执行质效同比增益减益指标、个人收结案数量等信息,实时展示案件执行动态。

三是提升执行威慑效果。依法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发挥法律威慑作用,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活动开展以来,公示曝光被执行人494人,286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拒不申报财产、暴力抗法的95名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共将8名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在汪某申请执行重庆某旅游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以涉嫌抽逃出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该旅游公司两任法定代表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先后为申请人兑现债权95万余元。与民航江北机场公安机关签署合作协议,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禁止乘坐飞机头等舱。目前,已寄送限制高消费令、协助执行函67份。

四是倾力救助困难申请人。积极与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协调,依托区涉法涉诉救助基金、区信访办特殊疑难信访专项经费,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困难申请人予以专项救助。自活动开展以来,共向12件涉民生案件申请人发送司法救助金23.6万元。如在办理万某申请执行魏某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中,通过向区委政法委争取涉法涉诉救助、联系工商联会员慈善捐助等方式共计发放救助款8.2万元,并3次赶赴被害人所在的龙山镇协调民政帮扶,最大程度救助困难申请人。

 

 

来源:江津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