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党员干部“蛛丝马迹”负面清单扩容到46种问题情形

28.01.2017  21:06
【摘要】 党员干部“蛛丝马迹”负面清单由过去的21种问题情形扩容到46种,这也是我市首个针对党员干部“蛛丝马迹”问题的制度性文件。

  重庆日报讯 (记者张莎)记者近日从渝北区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渝北区党员干部“蛛丝马迹”问题发现及处置办法》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正式出台升级版。党员干部“蛛丝马迹”负面清单由过去的21种问题情形扩容到46种,这也是我市首个针对党员干部“蛛丝马迹”问题的制度性文件。

  渝北区纪委负责人介绍,最新的“负面清单”结合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大部署,涵盖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大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表现。46种问题情形中,普通党员干部涉及到30种,包括:不主动、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热衷借同学会、同乡会、同事联谊、战友聚会等名义搞吃吃喝喝;以见面叙旧、喝茶聊天、吃饭喝酒、打牌娱乐等名义,出面“当媒子”“扎场子”“做人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