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专题调研的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扶贫对象识别退出的精准度,扣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第一颗扣子”,市扶贫办抽调12名同志组成2个调研小组,于11月20—26日在江津区、云阳县采取蹲点调研的方式,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调研采取入户调查、群众访谈、查阅档案资料和组织基层干部座谈等方式,先后深入云阳县鱼泉镇八一村(贫困村)、马槽村(非贫困村),水口镇枣子村(贫困村)和江津区2015年脱贫的中山镇常乐村、太和村、白鹤村,西湖镇关胜村、水庙村、百燕村进行了专题调研,入户调查258户,其中脱贫户87户,占33.7%;未脱贫户56户,占21.7%;一般农户115户,占44.6%。召开乡镇、村、组干部座谈会议13场次,访谈干部群众320人次,查阅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档案资料500余册。
从调研情况看,2个区县严格按照统一的识别标准和流程方法,扎实开展了扶贫对象筛查和动态调整工作,基本实现了应纳尽纳、应退则退,总体上呈现出了对象识别漏评率低、错退率低、满意度高的“两低一高”特点,工作质量总体较高。
二、基本做法及主要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搭好专门工作班子。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2个区县都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领导小组会和电视电话会,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不合格对象清理、档外漏评和错退对象排查、年度动态管理工作,同时印发工作文件20余个。加大建档立卡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层层组建动态调整领导小组,为对象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的高质有序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工作标准,定制对象识别尺子。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的脱贫验收标准,研究制定了贫困户精准识别办法、贫困户精准退出办法及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细化明确了贫困对象识别与退出的标准及界定“尺子”,不断增强了动态调整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精准性。如云阳县针对长期存在的“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分出老人户”和就地“农转非”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了《云阳县贫困户精准识别办法(试行)》和《云阳县贫困户精准退出办法(试行)》,为动态调整工作提供了精准的操作依据。
(三)落实有力举措,扣好对象识别扣子。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读本、宣传单、专栏、标语和召开院坝会、帮扶干部入户宣传等方式,使动态调整相关政策和具体标准做到了家喻户晓。如云阳县制作发放动态调整工作手册、政策五十问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累计召开院坝会2500余场次,并采取QQ、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精准对接,确保政策宣传工作到边到位,不留死角。二是层层组织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累计培训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扶贫专干、驻村工作队长和村组干部2000余人次,使基层干部将相关政策标准牢记于心,在工作中得心应手。三是组织5000余名乡村干部开展对象识别筛查和动态调整专项行动,进一步找准了建卡贫困对象,摸清了贫困人口底数,基本消除了漏评、错退现象。如云阳县先后组织开展摸排筛查专项行动3次,识别新增贫困户1825户7715人,清理“四类人员”2750户11172人;江津区识别新增扶贫对象7779户24897人,确定重点后扶户2020户6616人。四是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办法,组建督查工作组对动态调整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督促各乡镇街道抓好工作落实。如云阳县通过工作督查,先后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滞后的10名乡镇干部进行了问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全市建档立卡大检查、历次督查和本次调研,发现各区县在对象识别和动态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一是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基层干部尤其是村组干部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以及扶贫对象识别与退出的标准掌握不全、领会不够、解释不清、把关不严,导致部分区县的对象识别和退出不够精准。如全市10月份大督查中发现18个区县存在漏评、错退问题,其中查出的漏评户有21户,占样本户的1.38%;错退户有5户,占样本户的0.33%。二是少数基层干部作风不够深入,工作方法简单粗糙,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另一方面,由于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加上村两委干部的待遇普遍较低,缺乏工作激情,积极性不高。三是宣传教育工作不够到位,部分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扶贫工作的参与度不高。从调研情况看,2个区县、4个样本乡镇、9个样本村中,仍有部分群众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不知晓、不了解。四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档案资料不够规范、不够完善,对象识别、动态调整、脱贫规划、帮扶措施都缺乏工作痕迹,脱贫成效缺乏佐证支撑。五是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如江津区目前仍未改造的存量危房达到6376户,其中建卡贫困户1147户,低保户3568户,散居五保户91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743户,住房安全问题仍较突出。
(二)分户争贫现象较为突出。 部分群众为了争当贫困户而将老人分户单立,试图将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转嫁给政府和社会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增添了对象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的难度。如云阳县鱼泉镇八一村原本只有150余户农户,但自脱贫攻坚以来通过分户方式增加到了600余户;太平镇有一对老夫妇甚至通过假离婚方式分户,争取当贫困户。
(三)“农转非”贫困人口管理不够规范。 过去,市级明确要求对“整户转非、原地居住、未享受任何城镇居民政策、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未解决”的农转非贫困对象只建立台账并落实帮扶措施,不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但在调研中发现,云阳县没有按规定执行,已经录入系统的农转非贫困人口达15200人,导致全县综合贫困发生率增高了0.16个百分点,为国家脱贫摘帽验收评估时综合贫困发生率超标埋下了隐患。
(四)易地搬迁户直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系统,严重影响了对象精准度。 2016年前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由于补助标准偏低,许多真正的贫困户由于缺乏资金无力搬迁不了,部分区县易地搬迁时多数是非贫困户。2016年以来,随着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力度不断加大,非贫困户搬迁享受扶贫资金严重违规,为了规避审计风险,这部分区县就干脆将所有实施易地搬迁的非贫困户直接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造成其中相当部分不够条件的一般农户被识别为了建卡贫困对象,导致错评的问题较为突出。
(五)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够平衡。 一是部分非重点区县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问题。多数非重点区县处于以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的状态,重形式、轻举措,对脱贫攻坚的重视力度、力量配备、工作氛围远不如重点县。二是由于大量项目资金重点投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贫困村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均发生了明显变化,有的甚至与部分非贫困村出现了“倒挂”现象,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工作推进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三是随着脱贫攻坚政策“含金量”和帮扶力度的不断加大,导致部分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之间、贫困人口与贫困人口之间产生了不平衡和攀比心理,既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正常推进,也影响了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四是非重点区县农村危房为返贫和新增贫困埋下了隐忧。2016年前脱贫验收没有严格的“住房保障”要求,为 “错退”埋下了隐患,尤其是将低保、五保、残疾贫困人口住危房的全部纳入建卡贫困人口的要求出来以后,危房改造计划、资金又主要向贫困区县倾斜,造成非重点区县改造指标不到位,资金筹措压力大。截止10月20日,江津区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四类”贫困对象未改造的存量危房达5983户,其中D级危房4258户,但是,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只有1263户。
三、工作建议
(一)切实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各区县要针对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精心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列出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时限,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确保实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则退。二是针对巡视、督查、审计、调研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研究具体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改进完善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改彻底、改到位、改出成效。三是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基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动态调整工作,确保实现对象识别精准、帮扶措施精准、脱贫退出精准的目标。
(二)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尤其是村两委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及时解决落实村两委干部的待遇问题,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建立完善暗访督查、跟踪回访、重点督办、考核评估、绩效挂钩、奖惩并举的工作机制,严格督查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度和脱贫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四是规范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细化对象识别、脱贫规划、帮扶措施、脱贫退出及“两不愁、三保障”等档案资料,做到各项工作有痕迹印证、有佐证支撑。
(三)健全完善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机制。 一是按照“四进七不进、一出三不出”的识别标准,健全完善贫困对象筛查识别和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筛查找准扶贫对象,系好对象精准的“第一颗扣子”。二是不断完善大数据比对衔接机制,广泛开展部门之间、市县乡多层级之间大数据比对,做到反复核实反复比对。三是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实施精准退出,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评估。
(四)进一步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坚持扶志与扶智紧密结合,切实加强贫困人口教育引导和技能培训,提升脱贫技能,增强脱贫能力。通过公序良俗教育、制定村规民约、推行奖勤罚懒、表彰脱贫典型、暴光负面案例等有效举措,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不断增强自力更生、自我脱贫意识,激发内生活力,增强造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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