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举办驻村扶贫示范培训班注重解决第一书记“六大认识误区”问题

12.06.2016  14:33

  5月31日至6月2日、6月5日至8日,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联合分别在黔江区举办了渝东南片区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暨队长示范培训班、在云阳县举办了渝东北片区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暨队长示范培训班共计500余人,认真组织驻村干部积极开展“脱贫与小康”大讨论活动,引导大家自觉克服当前驻村扶贫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六大认识误区”问题,进一步增强当好驻村扶贫干部、做好驻村扶贫攻坚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误区一:“全部脱贫“=“全面小康”=“全部小康”。在培训中,我们从弄清“脱贫”与“小康”的基本概念入手,引导大家认清“全部脱贫”≠“全面小康”≠“全部小康”。脱贫和小康是有差别的两个发展水平。“脱贫”针对的是消除绝对贫困,底线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吃不饱、穿不暖、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住房不安全等问题。而“小康”则是在温饱之上的更高发展水平,在小康社会里绝大部分社会成员过上比较宽裕、殷实的生活。由于区域差异、个体差异客观存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后,仍然会有一小部分相对贫困的人口,他们到实现小康还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全部脱贫”≠“全面小康”≠“全部小康”。全面小康社会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是指要让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都摆脱绝对贫困,而不是让他们全部达到小康水平。因此,要正确看待脱贫和小康在发展水平上的差异,特别是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等脱贫举措时,要从贫困人口的脱贫需要出发,不能参照小康标准来实施,否则不仅给贫困群众增加额外负担,吊高贫困群众和社会的“胃口”,还容易引起群众相互攀比,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误区二:“农户收入过线就算脱贫”。国家确定统一的收入贫困标准,目的是形成对贫困户基本生活水平的综合判断,农户家庭收入低于贫困线的肯定属于贫困户。但收入只是反映贫困状况的一个维度,有时农户家庭收入虽然高于贫困线,但由于孩子上学、家庭成员看病等原因,家庭开支很大,农户节衣缩食,日子过得很紧巴,仍然处在贫困状态。扶贫实践中,贫困识别是多维的。相应地,脱贫标准也应该是多维的,要从贫困户收入及消费水平、避免贫困代际传递的能力、应对风险的能力等方面着眼。现阶段重点是看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误区三:“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是没有一个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指的是在一个调查期内,原有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均按贫困退出机制规定的程序退出,并经过逐级严格评估及审核。但从单个时点观察,由于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罹患疾病、农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卖难”等原因,已脱贫农户返贫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而实施帮扶措施使其重新脱贫需要一定时间,在此过程中,这部分人群就处在贫困状态。因此,调查期内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和特定时点上存在极少数贫困现象两者并不矛盾。在贫困退出机制中,中部、西部贫困县摘帽时,分别允许有2%、3%的贫困发生率,就体现了对返贫现象实事求是的态度,但贫困县仍然要做到对每个贫困户、贫困人口应扶尽扶,对返贫户及时给予救助和帮扶。

  误区四:“沿用现行扶贫标准对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来讲偏低了”。现行扶贫标准是2011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定的,以2010年不变价计算,当时将扶贫标准由年人均纯收入1274元大幅提高到2300元,实际上已经充分考虑了实施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的需要,有效对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应该讲预留的空间是足够的。从国际比较看,世界银行确定的极端贫困标准是每人每天1.9美元(2011年价格),按照购买力平价指数换算成人民币是每年2564元,这与我国扶贫标准每年2536元(2011年价格)相差不大。从实质生活水平看,如果采用低于城乡平均物价的农村物价水平来折算,而且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三保障”都货币化折算进农户消费支出,我国扶贫标准所代表的实质生活水平,比世界银行标准要高出很多。因此,脱贫攻坚目标沿用现行扶贫标准,这既符合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实际,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也与国际标准相称,并不偏低。

  误区五:“到2020年仍未脱贫的全靠低保兜底”。低保兜底是本轮脱贫攻坚的重大政策创新,体现了不把贫困人口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心。但低保兜底是有严格限定条件的,前提是贫困户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这类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贫困户,多是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孤寡老人,靠其他脱贫措施无法实现脱贫,确实要通过低保来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但低保兜底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底线手段”,而不是常规的帮扶举措,决不能让有产业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也享受低保,否则扶贫就会变成“养懒汉”,掉入“福利陷阱”,脱贫攻坚成果相应就要打折扣。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低保兜底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同时加强核查监督工作,防止贫困县为应对脱贫考核而滥用低保兜底措施。

  误区六:“扶贫工作任务到2020年就全部完成”。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的重要节点,但绝非扶贫工作的终点。由于一些新脱贫户生产生活水平仍不稳定、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潜在的返贫人口依然存在、需要及时救助帮扶,而且帮扶工作重点要由解决绝对贫困问题转向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因此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扶贫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仍旧是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持之以恒、不断加码,决不能“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通过培训,所有参加培训的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暨队长普遍深有感触地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是党和政府向全国人民、向国际社会做出的郑重承诺,关系到党和政府的信誉和形象。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举办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暨队长培训班,显得非常及时、完全必要。这对于我们驻村扶贫干部正确理解和认识脱贫目标,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客观公正评价脱贫成效,正确引导社会预期,避免各方面对脱贫产生不切实际的想法和对我国体制和制度产生不必要的质疑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社会扶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