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拨付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管理指导经费的通知
06.09.2016 19:47
本文来源: 农业厅
渝农发〔2016〕194号
永川区农委、梁平县农委:
根据你区(县)承担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任务及扩大试点范围、承担新增试验任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管理指导经费20万元拨付给你们,永川区、梁平县各10万元。管理指导经费用于组织本区(县)农村改革试验项目实施及管理相关工作,包括试验任务前期调研、方案编制、政策培训、组织实施、跟踪指导、座谈会议、评估验收、情况总结、资料编印等。
请你们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设置“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管理指导经费”明细账,合理列支相关费用,确保专款专用,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委财务处、经管处。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8月31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印发 |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6.09.2016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