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启动第九批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申报

26.07.2015  10:31
    日前,重庆第九批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     记者从重庆市中小企业局获悉,要想获得第九批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认定,申报需达到如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以农产品加工为主业;     (二)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其中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70%以上;     (三)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卫生事故。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四)建立了可靠、稳定的原料基地,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     (五)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产销率达90%以上。     各区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须按照《重庆市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做好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审查推荐,于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中小企业局产业发展处。2014年及以前已认定或复查合格的企业不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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