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设“五把尺子”丈量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

16.12.2016  01:35
  “用钱先问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的绩效咋评?花钱的效果咋看?资金使用绩效低的责任咋问?近日,市财政局印发《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评价方案》,设立收入预算编制指标、支出预算编制指标、预算执行指标、财务管理指标、透明预算指标“五把尺子”,对市级部门预算管理进行全流程问效。
  对预算从编制到公开全程监督
  财政资金来源于纳税人,一分一厘都应花到实处、取得实效,政府作为公共资金的使用者,其行为必须得到更多约束和监督,特别是部门预算,其编制、审批、执行、决算、公开等各个方面,都有必要纳入更加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方案》开宗明义:通过对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量化评价,将新《预算法》各项规定全部落实到部门预算编报、执行、决算、监督、公开等环节,有序推动预算改革和规范预算管理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方案》提出,按照“明晰分类、综合评价”的原则对市级部门包括一级预算单位和所属的二、三级单位的预算综合管理情况,从共性和个性两项指标进行百分制评价排序。
  评价的指标务实精准“接地气
  凡是涉及到评价工作,人们最期待的就是评价“尺子”精准,既让绩效好的大家服气,更让绩效差的自己服气。此次《方案》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细化了18项指标。
  事前的收支预算编制方面,具体包括收入预算、征收计划、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目标和转移支付预算的编报、三年滚动预算编制、二次分配资金细化等。
  事中的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具体包括收入完成率、预算支出进度、项目支出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
  事后的预算监督管理方面,具体包括账务数据的准确性、往来款的清理情况、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情况、预决算公开等。
  比如项目支出执行,《方案》明确,年初编报的项目支出预算经人代会批准、财政批复后,单位不得随意调整,严格执行的得满分,反之,按调整使用金额占年初预算总额的比例扣分,确需调整的需报财政部门批准,调整预算后执行的不扣分。
  又如预决算公开,《方案》规定,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规定的时间、规范的要求向社会公开的满分,未按规范要求公开的逐项扣分,超时公开或未公开的不得分。
  视绩效的好和差安排次年预算
  去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着重强调了绩效管理,要求编制预算要参考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人大出具的预算审查报告要就提高预算管理绩效提出意见和建议等等。
  提高部门预算管理的科学性,需要以结果为导向倒逼单位精细理财,进而增强花钱讲求绩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这次《办法》从三个方面对综合评价的结果如何运用作出了安排和重申:每年4月,各部门对上年部门预算管理进行自评总结,填报部门预算管理自评结果,市财政局然后根据部门预决算数据等核实汇总,分类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及分析报告,一方面7月底前上报市政府,另一方面定向反馈给各部门,再一方面作为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其中特别强调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而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增强财政预算透明度,就特别需要深化财政预算的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评价预算绩效的规则体系。
  市财政局2013年成立预算绩效中心以来,一直稳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初步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四个产出指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四个效益指标(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一个综合指标(满意度)的“441”综合绩效目标体系。已经形成了市和区县同推预算绩效管理的格局,已经实现了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今年预算绩效管理已经与部门预算编审同步,对市扶贫办、市经信委等6个试点部门的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集中审核;明年将对6个试点部门的重点项目开展过程监督、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现对项目的绩效管理全过程贯通。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对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快预算绩效改革步伐,大力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机制更加有效,不断提升政府预算管理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