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三抓三促”创新社会治理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15.04.2015  09:55
     一是 抓机构完善促纠纷化解。加强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系,理顺职能职责,明确定位分工,整合资源力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巩固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全面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调解组织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的不稳定因素,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纠纷,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二是 抓资源整合促队伍建设。整合社会资源,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要坚持聘任与选任相结合,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能干事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

   三是 抓调解培训促技能提升。拟聘请马善祥等一批优秀调解员进行授课交流,提高全体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建立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加强法官对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的指导,定期召开司法、信访、综治等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路、方法、措施,及时分析人民调解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对策,深化诉调、检调、公调、访调机制,加快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支撑,司法调解为引领的三调相互衔接配合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