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抓改革强执行促便民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04.02.2017  19:06
  綦江法院在司法工作中,扎实开展改革创新,不断加强执行工作,积极落实便民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2016年,群众满意度调查得分94.16。

  一是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正水平。严格执行上级法院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和追责程序,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有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制定《独任庭、合议庭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职责,确保审判组织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修订《裁判文书签发实施办法》,取消院庭长审批环节,院、庭长不再对未参与审理的案件行使裁判文书签发权力。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制定《瑕疵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违法审判责任认定与追究实施办法》,建立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追究审判责任。制定《院、庭长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职责实施办法》,规范监督、管理行为,防止监督、管理权越界侵蚀审判权。

  二是强化执行,维护群众胜诉利益。明确目标责任,认真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要求。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执行联动和应急快反,提高执行效率。与金融等机构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扎实开展执行“迅雷”行动,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保护民生权益。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运用,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强化执行兑现。加大信用惩戒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户外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公开曝光“老赖”。

  三是便民诉讼,提供更优司法服务。加强线上和线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诉讼服务大厅、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满足群众多元诉讼需求。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开展远程视频庭审、远程视频接访工作,让群众少跑路。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强力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深入学校、厂矿、村社等地开展巡回审判,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