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门槛仅百元 非法集资花样翻新当心这12种“马甲”
投资门槛仅需百元,就可问津月息高达4%的理财产品。不少市民对此深信不疑,怦然心动,把闲钱全部砸了进去,最终血本无归。昨日,商报记者从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重庆打非办)获悉,近来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主要发现有12个典型的表现形式,这已成为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地带,也是市民受骗中招的“重灾区”。
案例
包装良性生态产业链
非法集资5000余万元
随着生态环保投资概念热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市民的投机心理,将这些项目伪装成了非法集资的“马甲”,诱骗市民上当。据重庆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战某2011年6月以来先后在大连、南昌、重庆、广州、深圳、成都、常州、苏州、十堰、宜宾等地成立某投资公司分公司。他们通过员工散发传单、客户邀约等宣传方式,对外宣称该公司的经营模式是以投资期货为主,以投资房地产、林场、牧场、养殖场、酒厂等实业为辅的综合性良性生态产业链,由于公司发展急需资金,以月息2分至4分向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资金。重庆分公司先后在渝中区和江北区成立办事处,共非法集资5000余万元。目前,战某已被法院终审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分析
非法集资花样翻新 “马甲”多达12种
包装良性生态产业链开展非法集资活动,这只是非法集资花样翻新表现形式中的一种。据重庆打非办披露,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换言之,非法集资也许穿着各式各样的“马甲”。表现形式主要有:
1
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吸
2
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吸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吸
3
4
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吸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吸
5
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吸
6
7
8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吸
9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吸
10
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吸
11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吸
12
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吸
六种主要作案手段 请你一定要看清楚
1
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谎称已经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义,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或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存款
2
3
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为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4
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验、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5
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
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存款,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支招
如何看紧你的“钱袋子”
四招可避非法集资陷阱
非法集资花样翻新,手法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如何看紧“钱袋子”避免误入非法集资的陷阱,重庆打非办支招市民“一算”、“二看”、“三查”、“四思”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一算:计算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法律规定,借贷利率超过国家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另外,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0%,超高投资回报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嫌疑。
二看:通过政府网站,看该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是不是国家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该公司就存在疑点。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三查: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四思:对于陌生人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其他懂行的家人、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思量、审慎决策,防止上当受骗,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提醒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何区别?怎么才能区分清楚?这是很多市民在投资中遇到的困惑。对此,重庆警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重庆警方提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民间借贷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民间借贷,是指在亲朋、好友等特定对象之间募集资金。目前,除了各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重庆各类投资咨询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等都没有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