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挂应撤现场而未撤造成堵塞,罚款后还要扣证一个月

29.06.2018  21:15

随着高温天气的来临,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日平均量在不断增加。据了解,在所有交通事故中,95%以上的小擦挂都可以通过事故快处系统进行有效解决。但实践中,大多数事故当事人都习惯于打电话报警、等待民警出现场、等待保险公司理赔,然后再进行协商处理。

今日(6月29日),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发言人处获悉,为了减少因轻微财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为交通拥堵,重庆交巡警将从严处理事故驾驶员。

今年6月26日16时59分,江北区复盛五宝公巡大队接警称,在江北区复盛镇盛锦路发生一起擦挂事故,当事双方拒不撤离现场造成该区域大面积拥堵。民警赶赴现场的时候,现场已经堵了将近200米。

民警向记者介绍,这是一起责任非常明确的擦挂事故。尹某驾驶渝BU**50的大货车行驶至盛锦路衣贸市场红绿灯拐弯处时,由于车道变窄,想从前方代某驾驶的渝DS**13的黑色轿车左侧超车,结果在抢行的过程中擦挂黑色轿车左侧车尾。

由于发生事故的道路属于双车道变为单车道的路面,事故车辆占据了道路几乎大半空间,后方车辆完全不能通行。面对这样的情况,双方当事人没有考虑整个交通环境的问题,未及时报警也未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而是在现场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各执己见,争执不下。其他群众善意提醒将车辆移动到路边再协商解决,当事人也未见行动,执意等待民警和理赔人员,遂造成现场大面积堵塞。

现场民警很快处理完该事故,并对当事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未自行撤离现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对双方驾驶人均处以200元罚款。此外,货车驾驶人尹某,因“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还将受到罚款100元,暂扣一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因货车驾驶人尹某在本次交通事故负全责,还将承担黑色轿车的维修赔偿费用。

发生财损道路交通事故不按规定撤离现场,会受到什么处罚?

交巡警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发生事故后,对于适用于快速处理范围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均应该按照要求拍照取证后,撤离现场再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果当事人未自行撤离现场或者阻止他方当事人撤离现场的,将严格依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堵塞的,并处暂扣一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对不服从交巡警指挥,拒不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如果事故中有责一方拒不撤离现场的,交巡警还将对其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如果当事人按照规定自行撤离现场的,可以不对其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简易交通事故数据统计的结果显示,本周主城区内环以内的交通事故中,未撤现场导致的人为拥堵达17次,近20名事故当事人因拒绝撤离现场导致拥堵而受到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余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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