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资委发布《授权放权清单》 32项事项可由企业自主决定

25.10.2019  07:11

重庆日报消息,我市国企改革领域可谓好戏连台,改革步伐明显加快。10月24日,市国资委向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发布了《授权放权清单》,包括5大类共32项事项,标志着我市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再提速。

据了解,为积极推进监管模式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今年5月,市国资委印发了《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通过9大类、33项权责事项进一步厘清了市国资委与所监管国有企业的权责边界。

此次,市国资委再发《授权放权清单》,意味着将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更多依靠公司治理结构开展工作。这将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全面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比如,国家出资企业决定国有参股非上市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过去要报市国资委批准同意,现在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星强称。

授权放权清单》中,产权管理授放权事项共有12项,面向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的国家出资企业授放权;规划投资管理共有3项,主要根据投资负面清单,授权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自主决策投资项目;财务事项管理共有11项,主要涉及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自主决策相关重大财务事项,并取消多项备案事项;企业经理层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共有3项,其中就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董事会对经理层实施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进行了授放权;另有3项企业改革及公司治理授放权事项。

值得一提的是,《授权放权清单》中的授权放权事项,并不是“一刀切”直接授予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而是根据出资关系以及国企分类改革需要,将授权放权对象分为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试点企业。

其中,在对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进行授放权时,根据“管资本”原则与要求,对于产权管理类事项,严格遵循出资关系,主要授权于市国资委监管的国家出资企业。对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试点企业,除适用针对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外,《授权放权清单》还明确了“一企一策”的授权原则,由市国资委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试点企业授权经营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分别对试点企业“一企一策”进行授权。

据称,市国资委将结合国资国企改革的进程,定期评估授权放权对象的行权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放权事项。

原标题:市国资委发布《授权放权清单》32项事项可由企业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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