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法检队伍精英化专业化

15.10.2017  09:25

    去年9月,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拉开了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大幕。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在规定各项改革措施的同时,明确了实施时间和任务安排。

    让我们来看看,重庆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了哪些方面的成效。

    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2016年11月18日,市检察院一分院侦监处副处长王婷成为了一名员额制检察官,由检察官独立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办案流程简化、效率明显提高。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丰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员额制改革,就是要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择优入额。过去全市法院法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52%,检察院检察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64.46%,实行员额制改革后,原有法官检察官中有将近一半不能进入员额。因此,在改革中,我们严把入额标准、条件和程序,确保了法官检察官队伍的精英化、专业化。

    同时,规定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包括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在一线办案。今年1-8月,全市法院院庭长共承办案件161009件,占审结案件的38.17%,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办理审查起诉、审查逮捕案件8761件,占结案总数的27.62%。

    今年1月1日,重庆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凸显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压实司法责任,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李丰川介绍,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落实这一要求:一是从制度安排上确保法官检察官依法在权力范围内履职。二是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改革后,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被限缩,法官检察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重庆市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三年来取得了哪些成效?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全市司法公信力、政法队伍满意度持续提升,2016年分别达到93.64分和93.97分;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在市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获得赞成票率近年稳步上升,2017年分别达到94.74%和96.39%。

    李丰川说,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深入推进改革的路上,依然任重而道远。本报记者 谭遥

编辑: 唐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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