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

19.03.2019  22:31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
  2018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北京等15个城市和浙江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截至目前,试点地区已实现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由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的目标,同时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此基础上,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于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这项改革。围绕改革的相关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在18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进行了解答。
  “四统一”压缩审批流程
  黄艳表示,此次改革的突出特点是“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涵盖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流程;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建筑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各类事项。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四统一”: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以及统一监管方式等。改革的主要目标是,2019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省(自治区)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具体而言,构建统一审批流程,首先要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措施,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以及审批时限,并制定国家、省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其次要合理划分审批阶段,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施并联审批;同时要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制定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地方要进一步细化;此外,还要通过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等举措,进一步压缩整体审批时间。”黄艳介绍。
  针对审批管理体系改革,黄艳指出,要“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要“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即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按照清单提交一套申报材料;要“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
  多举措确保改革落地
  记者了解到,2018年5月至今,相关改革已在北京等15个城市和浙江省进行了试点。黄艳表示,试点工作总体推进顺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对包括试点城市主管领导、审批业务具体负责人在内的3000多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指导试点地区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
  2018年11月,世界银行发布《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指出,通过简化申办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流程和新建筑的不动产登记流程,我国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世界排名由2017年的172位上升至121位。
  黄艳介绍,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认真梳理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国家层面的多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并对第一批18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8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全部完成修改。第二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修改建议已经两轮专家论证并征求全国200个城市的意见,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13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经部常务会讨论通过,即将修订出台。
  “尽管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改革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仍有待完善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仅地级以上城市就有300多个,困难还很多。现在国家层面的改革方案已经出台,要让这些举措真正落地,地方政府作为落实改革的主体,仍有大量基础性工作要做。虽然困难不少,但有前段时间试点的成功经验,我们有信心做好这项改革工作。”黄艳表示。(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