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突出“135”扎实推进水利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20.04.2016  19:10

一是突出“1”个目标,有效防控水利建设工程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区水利建设工程有序推进。

二是整治“3”类重点作业环节、打击“3”类重点违法行为防高坠。整治: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和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打击:未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未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四口、五临边防护未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三是整治“5”类分部分项工程、打击“”类违法行为防群死亡群伤。整治:基坑支护与降水、围堰工程,土方与石方开挖工程,模板与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打击: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未经验收合格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