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五项措施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试点县建设

22.03.2016  10:41

  一是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二是加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40天以上。三是强化生态空间布局,合理划定耕地、林地和森林三条生态保护红线,植树造林15.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6%,森林蓄积总量达575万立方米。四是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扩建县城污水处理厂,建成江南垃圾填埋场和17个乡镇垃圾收运转运系统,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次级河流水质保持稳定。五是推进十里坪荒国家生态文化(重庆)教育基地、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五里坡生态文化宣教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