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三个三”举措推进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

18.12.2015  09:59
   本网讯 渝中区是重庆老城区,建筑多修建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大部分消防设施不完善,各类火灾隐患突出,渝中区政府坚定决心和信心,将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纳入民生工程,强化“三个到位”、严把“三个环节”、突出“三级督导”,切实提高了辖区火灾防控能力。
  着眼全局,强化“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区政府第102次常务会将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纳入重大项目进行推进,计划自2015年起投入5097万元,分三年完成1092栋老旧居住建筑的改造,2015年投资1634万元完成改造373栋;同时,出台整治方案,由区委常委何家利挂帅,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责任分工到位。区政府办、财政局、经信委、消防支队等9个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共同组成改造工作组,按照“政府主导,消防牵头、部门协调、街道配合”的工作思路,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保障机制到位。因老旧居住建筑的居民大多是低收入群体,区政府落实专项资金,改造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建管并举,做好改造完成后投用的管理交接工作,明确街道为设施交付投用后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的责任主体和经费保障渠道,实现长效机制。
  立足长远,严把“三个环节”。一是搞好规划设计。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全市统一要求,逐栋现场踏勘,制定施工方案,并根据施工中的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图纸,确保施工科学合理。二是严格施工标准。施工单位要求同时具有一级施工和维保资质,且3年内未受过消防行政处罚,从源头上把控质量;重点加强对施工材料、消防产品和施工流程的全程监管,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三是规范验收流程。按照“整治一栋、验收一栋、交付一栋”的工作思路,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工程验收组,逐栋进行验收,确保交付前设施完整有效。
  严格监管,突出“三级督导”。一是政府高位督导。区政府研究制定专项督导机制,根据年度改造整治计划,各部门签订责任状,将改造工作责任落实纳入绩效考评,建立周报告、月通报的考评制度,对改造工作进行全程跟踪问效;二是消防参谋划片指导。区消防支队采用片区参谋牵头,划片指导,对各个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支持,掌握工程进度。每周组织相关部门及自来水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集中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三是巡查组安全督导。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现场巡查组,定期开展安全巡查,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次生灾害。(审核人:陈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