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自治县环保局“四措并举”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环境监管工作

30.10.2015  10:28

秀山自治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为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环节的环境安全,杜绝二次污染,秀山自治县环保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环境监管。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医疗废物交接制度》、《医疗废物处理流程》等,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高效。

二是规范建立档案。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环境监管台帐,如实记录处理能力、实际处理量、负荷率等基本情况,为全面掌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运行情况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现场监测、监察频次,重点加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对监测、监察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确保环境安全。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督促、指导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