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四项措施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21.09.2015  16:14

一是强化责任,精心组织。要求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务必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并邀请有关专家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重点指导,争取做到每家企业都安全生产。

二是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采用集中检查、条块结合的方式,对辖区非煤矿山、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场所领域进行严查隐患整治,并要求企业切实做好节前节后安全检查工作,确保隐患整治不留盲区,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是严厉打非,确保实效。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等强制执法措施,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勇于“亮剑”,一律依法处罚,绝不迁就。 

四是加强值班。要求各街镇、部门和企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双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监管不留空档。并要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如有事故发生,要在立即组织施救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区委、区政府两办,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和不报的现象,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