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项原则依法做好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

25.11.2016  20:33

 

                                        坚持三项原则

依法做好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

自选民名单张榜公布后,全区换届选举工作进入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为推动这一阶段的工作,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区选委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项原则,切实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确保本阶段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周密部署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各镇党委成立选举委员会,各街道党工委和系统党委(党组)设立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办公室,各选区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形成合力,认真做好本区域、本系统、本选区的换届选举工作。通过动员、培训和部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刊、手机报、微博、微信、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发放《致选民一封信》、张贴选举公告和换届选举挂图等资料,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法律程序和基本要求,统筹做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提名推荐候选人等工作,最大限度方便选民参选。

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镇选委会、各街道和系统选指办高度重视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工作,按照依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并尊重选民意见,采取“三上三下”方法,在广泛发扬民主,反复协商讨论,充分保障选民知情权的基础上,正确引导选民依法推荐、协商和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为保证选举成功奠定基础。通过宣传发动,激发了选民参与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热情,全区139个选区(不含部队系统)共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875人,最大限度地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区选办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区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和考察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区委对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要求上加以引导,让选民知道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意义、原则、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明白应选代表的素质条件和结构要求,积极参与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营造依法推进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的工作氛围。各镇选委会、各街道和系统选指办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及时召开本阶段工作培训会,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把好代表入口关,确保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真正把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履职能力和能够代表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愿望、得到群众拥护的选民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先后带队深入各镇选委会、各街道和系统选指办,通过“听、查、看”等方式,对各选区的张榜公示、名额分配、初步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等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目前,全区区、镇两级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工作正在依法有序进行,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将于11月25日前正式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