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15.05.2017  17:2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的通知和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会议纪要,开州区自2017年5月1日起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需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时,提前一日联系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援助中心及时指派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开展工作。
    5月10日上午,开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刘鹏到开州区人民检察院为7名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7名犯罪嫌疑人到场后,刘鹏律师先为其解释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包括量刑的从宽,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犯罪嫌疑人对自己不懂的指控罪名、缓刑的适用等相关问题向刘鹏律师咨询。然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在刘鹏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在法律帮助登记表上签字。
    开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开通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电话,及时为区公安局侦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区法院审理的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符合法律援助添加的提供法律援助。这项工作,满足了司法实践需要、更好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进一步落实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了人权司法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