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法律援助中心把握“四个度” 成功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

20.05.2015  14:33
          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工作惠民生、促和谐的职能作用,大足区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本区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四个度”,积极做好群体性劳动争议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大足区法援中心参与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5起,受援人数达200余人,被援助的劳动者除本地居民外,还有大量来自四川、云南、贵州等地的外来务工人员。

   一是 完善预警机制与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速度。一方面,依托全区27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群体性、敏感性信息的搜集与汇总,做到及时发现、提前介入。另一方面,根据本区易发、多发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类型,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制定规范化的突发性群体性劳动争议处理流程,确定第一联系人与应急联系人,做到第一时间规范启动。

   二是 诉讼与非诉讼模式有机结合,增强处置力度。在处置群体性争议的过程中,积极引入ADR机制即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通过调解等形式,在弱化劳资双方对抗性的同时,节约纠纷解决时间,防止因争议久拖不决而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 打造一站式联合处理平台,拓宽工作广度。经过多年实践与探索,构建了比较完备的群体性劳动争议一站式处理平台,形成法援中心与法院、劳动保障、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处置机制,大大增强了工作力量。此外,区法援中心还针对实际情况采取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事发地设立临时性现场办公点等措施,为劳动者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

   四是 多方筹措资金垫付工资,强化援助力度。在解决一些涉及人数较多、拖欠工资时间较长、案件办理过程比较复杂的群体性劳动争议过程中,创新思路,采取先垫付、后追偿的方式,积极与关联的公司、当地街道政府等协调筹措资金,先向劳动者发放被拖欠的工资款,然后再将这一部分的追偿权转移给垫付单位。在今年4月处置的某酒店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事件中,协调该酒店的出让方垫付20余名民工工资共计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