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司法局搭建平台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工作

19.03.2015  16:50
    根据重庆市司法局有关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工作的要求,九龙坡司法局采取分类指导、典型引路、逐步扩展的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区10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合伙制”改制工作。3月12日,在九龙坡区司法局组织下,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就法律服务所改制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讨论。

  基层法律服务组织,以代理民事、行政案件,承办法律援助任务,调解各种矛盾纠纷,担任法律顾问、宣传法律知识等方式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帮助,同时为基层政府和经济组织提供了法律上的决策和经营依据,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辅助力量。但随着社会变革不断加深,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呈多元化趋势,为了更好的朝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发挥好这支法律服务队伍力量,同时为保证基层法律服务所正常发展壮大,将其转制为合伙形式势在必行。改制可以让各所增强自律管理意识,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提高长远规划能力,激发开拓创新意识,拓宽基层法律服务范围。

  九龙坡区司法局为其改制工作搭建了良好平台,讨论会充分听取法律服务人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积极梳理、平衡各个层面的改制需求,就改制工作全程进行周密部署,合理调整法律服务机构的布局设置,适时提出合伙改制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法律服务所结合年检工作的进行,完成前期准备、资产界定、实施脱钩、整顿验收等四阶段任务,做好改制过程中资产清算、财务结算、档案资料的交接保管工作,确保改制工作的顺利推进。在搞好监管及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引导各所自主确定改制方案,积极推进改制事宜,按时完成改制工作,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发展上到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