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鄂见闻②丨撕毁通告、移开路卡……他们因违法受罚

29.01.2020  21:14

咪娃最近‘飘’了,要不得。”1月29日,有乡亲给我发来微信,称邻村男子杨某(口咪娃),因为撕毁交通管制公告泄愤,严重影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的交通管制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被行政拘留5日。

这几天,省、州、县发布通告,对省、州、县、乡乃至村道路都实行了交通管制。我通过梳理当地公开报道发现,因为影响交通管制秩序,已有数人因违法受罚,有人还写了“道歉书”。

利川实行交通管制

据《利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自2020年1月26日零时起,对全市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实行交通管制:全市所有高速公路出入口关闭,绿色通道除外。全市国省道、县乡(镇、街道)出入口实行交通管制。市域内村级公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撕毁通告,他被行拘5日

1月26日,利川市沙溪乡齐跃坪村,按照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号通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号通告,对本村道路实行了交通管制。

大沙溪村村民杨某经过该路段时认为影响了自己的通行,不听村委会干部及周围群众劝阻,故意撕毁张贴在公交车上的交通管制公告泄愤,严重影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的交通管制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沙溪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将违法行为人杨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并走访询问了现场3名证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谩骂工作人员,他被行拘7天

1月27日晚7时许,利川市团堡镇龙台村村民肖某在该镇虾蟆塘村走亲访友后,驾车回家。行驶到虾蟆塘、龙台两村交界的村级公路处时,发现一辆轿车将此段公路封堵。

轿车的车身上已标贴封路事由:疫情防控,临时封路,并留有虾蟆塘驻村干部(车主)的挪车电话。

此段公路已按“利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自2020年1月26日零时起,全市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实行交通管制”的命令,采取放置车辆的方式进行了隔离封路。

肖某停下车后,电话联系车主让其挪车让行,车主在电话中告知肖某自己是派驻虾蟆塘村驻村干部,按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命令,对此段公路进行封闭隔离,并反复询问对方是否有紧急特殊事情急需办理,肖某电话中回复没有特殊事情只是回家。

驻村干部(车主)遂劝说肖某不要拜年、串门、聚餐,建议肖某选择其它路绕行回家,不予为肖某挪车让行。

肖某绕行近两小时回家后,为宣泄心中对封路的不满,拿起电话就打给车主,侮辱谩骂车主长达两分钟。

1月28日,团堡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依法传唤肖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根据相关证据证词,肖某对辱骂驻村干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利川市公安局依法对肖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私自移开路卡,他向全镇人道歉

1月26日晚上,团堡镇居民李某擅自将该镇分水村设置的路卡移开,以便让自己的私家车通过路口。

虽然事后,李某又将路卡移回原位,但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利川市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实行交通管制的命令。

在当前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关键时期,李某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擅自闯路通关,接到分水村报告后,团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迅疾指派镇派出所介入调查。

通过派出所民警训诫教育,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鉴于李某认错态度诚恳,对自己的违规行为深感愧疚自责,团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指挥部责成李某手书道歉信向全镇人民道歉。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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