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织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网

20.09.2017  18:02
    一是明确救助范围。家庭月收入在城乡低保标准3倍(含)以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或需长期维持治疗的慢性病,以及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学,造成长期刚性支出过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低收入家庭,纳入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范围。
        二是实施分类救助。家庭成员因医疗费、学费支出过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予以临时救助;家庭成员因病需长期维持基本治疗,申请前6个月内家庭总收入扣减同期治疗自负费用后,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纳入民政建档特殊困难家庭予以医疗救助;家庭成员因病或就学,申请前6个月家庭总收入扣减同期治疗自负费用或学费后,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消费支出符合相关规定的,纳入城乡低保。
        三是严格审核审批。准确界定长期刚性支出范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审核审批,不得随意简化程序。
        四是加强动态管理。将纳入民政建档特殊困难家庭和城乡低保的支出型贫困家庭资料录入信息系统,定期核查家庭收入和长期刚性支出,民政建档特殊困难家庭原则上每年复核一次,城乡低保家庭实行实时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