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支队坚持“四项举措”提升监督执法质量

19.09.2016  19:33
   本网讯 近年来,重庆南岸支队坚持用法制工作统揽全局,创新执法机制、筑牢服务理念、完善督导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在全市公安消防机构及派出所执法质量考评中均获得第一名,监督执法质量得到显著、全面提升。
  一、推动检罚分离,优化办案模式。一是实施检罚分离。支队在全市率先实施检罚分离制度,监督参谋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及时记录违法行为,随后将案件材料统一移交法制员,专职法制文员协助其独立办案,杜绝外部干扰、提高办案效率。二是规范执法流程。推行“3+5”工作模式,即确立法制员预判、科长复审、处长核定的“三级复核”受案机制与法核员审查、科长复查、处长审核、支队长审批、档案员把关的“五极审核”法核机制,逐项审查、层层把控,确保行为监控“无遗漏”。三是开展集中办案。支队统一招录法制文员专职协助办案,明晰裁量标准、指定办案人员、固定办案场所,实现执法办案公平、公开、公正;自2014年检罚分离制度实施以来,支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46件,查封案件139起,责令“三停”单位115家,罚款308.71万元,拘留3人,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完善督导体系,提升执法质量。一是实行“动态化”考评。支队逐月量化监督执法任务,随机对5类执法案卷进行抽查,政治处每周开展督导回访、定期印发《消防监督工作动态》,将评查结果纳入干部绩效考评内容,约谈存在执法过错或廉政问题的人员,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与廉政意识,督促其尽职履责。二是启动“分类化”预警。提请区公安分局下发文件,对派出所消防执法活动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对连续2月执法质量排名后3位的派出所,进行通报批评、作出检查和局长约谈,严格执纪、斗硬问责;加大指导帮扶力度,通过“上挂下派”、“集中培训”、“业务比武”等形式提升民警消防业务水平。三是丰富“社会化”监督。邀请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担任法制监督员,每半年召开执法工作评议会,汇总分析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协助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邀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大额处罚、行政强制案件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强化办案程序和证据意识,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升级硬件配置,强化执法效能。一是执法装备“大升级”。支队召开专题党委会,投入60余万元规范设置执法专用库室,增配工程验收、监督检查、火灾调查等3个门类27项监督装备,为每名监督员配备移动终端,及时采集、固定相关证据。二是执法过程“全掌控”。为每名防火监督干部配置装有消防监督工作效能统计系统APP的移动终端,定期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分析研判数据,优化任务分配模式,使防火分工更趋合理;为每名监督干部配置执法记录仪,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全程记录执法活动、统一收集执法信息、分类归入执法档案、及时补充设备电量、快速调阅执法数据,执法管理远程化、数字化程度不断加深。三是执法结果“广告知”。支队积极完善互联网行政审批平台配套设施,为防火监督干部及网审平台录入人员配置专门电脑,共享“消防监督业务系统”数据,第一时间在平台上公示审批结果,并提供短信告知服务,减少反馈时间、方便办事群众。
  四、强化法制教育,减少违法案件。一是树立“全局性”法制理念。支队联合区司法局,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党政干部法治培训内容,搞好消防法制“上层设计”,向党政领导干部灌输正消防法制理念,传播消防法律知识。二是避免“习惯性”违法行为。针对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违反技术规范情况,研究制作《消防工程注意事项告知书》,在审核阶段详细告知施工注意事项,使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充分认识到规范严肃性,提示避免“门宽不足”、“指示悬空”等违反强规现象出现。三是开展“融入性”法制宣传。在南岸电视台、《南岸报》和南岸网等媒体开设消防法制专栏,借鉴“拍案说法”模式,以堵塞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等典型违法行为为例,以案析理、以理服人,加强公众消防法制意识,解读消防法律法规,营造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