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意外收到法院传票,双方离婚前约定车贷归属有没有效
14.08.2021 15:26
本文来源: 重庆晨网
@重庆广电-第1眼 消息,2019年,李女士与丈夫因感情破裂选择离婚。在离婚协议上,双方约定: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每个月承担800元抚养费。婚姻期间购买的车辆归男方所有,剩余车贷也由男方承担。
而2020年9月,李女士收到法院传票,通知她和前夫左先生作为追偿权纠纷案的被告去法院开庭,最终判决两人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四万多元。
前几天,李女士再次收到传票,要求她和左先生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对此,李女士认为,自己是无辜躺枪了。
原标题:意外收到法院传票!离婚前约定车贷归属有效吗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 联系上游 。
举报本文来源: 重庆晨网
14.08.2021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