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多项改革受国务院发文奖励 两江新区将“免督查”

03.05.2018  22:06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这是自去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第二次督查激励工作。

据统计,重庆市和重庆多个区县在多个项目中均有获得激励。具体有:

重庆市:

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成效总体较好的省(区、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

奖励措施:2018年在安排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时,根据超额完成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量情况给予该省份当年基础奖补资金一定比例的梯级奖补资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

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促进外贸继续回稳向好及落实外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省(市)

奖励措施:2018年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或调整区位。(商务部组织实施)

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工作成效较好的省(市)

奖励措施:2018年支持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在相关领域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组织实施)

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任务完成较好的省(市)

奖励措施:2018年在安排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和支持。(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

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省(市):(推进养老项目建设)

奖励措施:2018年对推进养老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省(市),在安排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在原有投资分配基础上增加5%的奖励;对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成效明显的省(市),在安排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时,通过工作绩效因素(占10%的权重)予以资金倾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组织实施)

重庆市渝北区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市(地)、县(市、区)

奖励措施:2018年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社会共治、风险分类监管、大数据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

重庆市潼南区

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较明显的市、直辖市辖区

奖励措施:从2018年起两年之内,其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渝北区、长寿区、铜梁区、垫江县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秩序、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好的市(盟)、县(市、区)

奖励措施:2018年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每个市(盟)奖励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每个县(市、区)奖励用地计划指标1000亩。奖励指标在2018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独列出,纳入计划执行管理。(自然资源部组织实施)

重庆市忠县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市(州、盟)、县(市、区)

奖励措施:2018年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相关省(区、市)后,由省(区、市)统筹按一定比例或额度给予奖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组织实施)

重庆两江新区

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的市、县(市、区)、功能区

奖励措施:2018年在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中予以“免督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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