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中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经验入选《重庆全面深化改革案例选编》

22.04.2016  12:09
  2016年3月,市四中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经验入选由中共重庆市委改革办主编的《重庆全面深化改革案例选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重庆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关键突破带全局、结果导向求实效,立足实际,科学谋划,探索创新,着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取得了积极进展和可喜的成果。为集中反映我市改革成果,总结和交流经验做法,市委改革办于2015年下半年向各专项小组、各区县征集改革案例,根据报送的改革案例,遴选出45个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并邀请专家学者对这些案例进行点评。

  市四中法院入选的司法责任制改革经验题目为《重庆四中法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主要围绕切实保障合议庭及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中心,确立“1122”改革制度体系建设框架,即以优化审判组织建设为基础,以保障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中心,以规范审判监督和改进审判管理为保障,以深化司法公开和严格审判责任为重点,努力形成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实用性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审判权力科学运行制度体系,以落实合议制、规范审判监督、改进审判管理、严格审判责任、完善法官评价等五个方面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审判权责基本统一,改革内外评价较好。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刘俊点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点在于创新法院内部组织体系和权力运行机制。重庆四中法院关于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以合议庭审判组织及其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为重点,通过主审法官制、合议庭集体负责制、院庭长办案等综合性措施,有效实现审判权与行政权分离。内部控制体系,是我国政治体制形成的独特优势,因此,在引入外部评价机制的同时,更加重视内部控制机制的创新与完善也值得充分肯定。 来源:市四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