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11.03.2016  12:05

  渝农办发〔2016〕27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农办质〔2016〕8号)精神,我委定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一周作为活动时间。市农委会同江津区人民政府,3月中旬在江津区石蟆镇集中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二、活动主题及目的

质量安全保生产、放心农资送下乡。 在春耕生产关键时节,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送到田间,把优质放心农资和检测技术服务送到乡村,将农资识假辨假常识送入农户。帮助农民增强生产安全农产品的责任意识,提高农民应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的能力;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增强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迅速掀起春耕农资打假强大声势,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宣传。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农资打假工作重点及成效,普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各地农业部门在农资经营店、农产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和人员流量大的地方,采取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播放广播等方式,多方位宣传农资打假工作。

(二)组织现场咨询培训。 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质量检测、执法监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专家开展现场咨询活动,指导农民辨识假劣农资,依法投诉举报维权。组织相关农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提供方便快捷的农资质量鉴定技术服务。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讲解农资生产经营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到农产品生产基地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督促其科学规范使用农兽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投入品使用记录。组织有关农产品质检机构和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农户,现场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三)拓宽放心农资下乡渠道。 会同工商、供销等部门,扎实推进“放心农资店”建设,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社、农资服务第三方机构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畅通放心农资下乡渠道,扩大放心农资产品覆盖面,提高农资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宣传周活动是农业部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资监管,推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抓手,对于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指导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并扎实组织实施。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假劣农资投诉举报电话,依法受理农民的投诉举报,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认真听取农民群众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对过去查处案件的回访工作。

(三)认真做好总结。 各地要对本区县“201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4月20日前将活动统计表、活动总结、图片等报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陈荣燕      联系电话:89133109

传真:8913370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201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内容

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

印发宣传资料

举办现场咨询培训

接待咨询群众

受理投诉

举报

案件回访

进村

入户

展销放心

农资产品

明白纸、宣传

资料

标语

横幅

数量

金额

单位

人次

场次

人次

人次

公斤

台件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