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居然醉酒驾车 工作丢了不说还被禁驾十年

05.09.2018  13:53

驾驶员邵某

今(5)日上午,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通报了一起机动车醉驾案件:2018年9月3日21时30分许,巴南区交巡警支队在巴滨路设卡盘查时,发现了一辆从南滨路开来的小型教练车上,驾驶员邵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

后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邵某当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0.9毫克/100毫升,超过了80毫克/100毫升的分界线,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通过对邵某的盘问,交巡警支队民警了解到邵某居然是重庆某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教练,9月3日晚上与朋友一起在南岸区吃饭喝酒。21点左右,邵某突然想起第二天一早要带学员上路练习科目三路训,便回到驾校取了车,准备开回巴南家中,第二天直接开去带训练。

普通人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可邵某认为自己只喝了两、三瓶啤酒,而且技术过硬,便自己驾驶教练车返回巴南区,结果在刚到巴滨路就被设卡的巴南区交巡警支队查获。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让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教练车恰恰属于营运机动车,因此邵某不仅丢掉了饭碗,还会有追加处罚——目前,邵某已被巴南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等待他的将是十年的禁驾,不能再从事教练工作,还要承担刑事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赵映骥 文 巴南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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