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教育工委坚持“四纳入”规范党费工作

20.01.2018  00:11

   

市委教育工委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党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坚持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四个纳入”,确保党费收缴规范、管理有序、使用合规。  

一是纳入基层党建重点任务。 把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作为2017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进行专题部署,组织专人按新的党费计算基数重新核算党员党费缴纳标准并严格执行,按照中组部规定范围精心制定补交党费使用方案,及时将常规党费和补交党费划拨基层党组织,并下发《关于管好用好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党费的通知》,科学合理使用常规党费和补交党费。  

二是纳入组织工作培训内容。 2017年7月初组织开展党费工作专门培训,围绕贯彻中组部两个《通知》精神,从常规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以及清理收缴党费的使用范围、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和培训。并在高校和直属单位组织部长会、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培训中安排党费内容,各单位通过党组织书记会、党务干部培训会等方式,层层加强党费培训,切实把党费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让每名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都熟练掌握、运用自如。  

三是纳入基层组织日常管理。 教育系统各单位坚持把党费工作规定和文件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注重把党费收缴工作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安排,每月相对固定时间安排支部主题党日,每次主题党日的首要任务就是党员缴纳党费,既督促党员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又让党员在定期缴纳党费的仪式感中强化身份意识和党性意识。同时进一步规范党费上缴时间,要求每年7月份预交,12月底前全部上缴,并坚持每季度清理,确保党费缴纳按时足额、年度账目清晰。  

四是纳入基层党建季度督查。 在基层党建季度督查内容中设置党费工作检查内容。督查组通过查阅党员缴纳党费清单、检查补交党费使用方案、调阅党费使用账目和原始凭证等,对高校和直属单位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标准不符合要求、管理不规范、使用不规范不充分的,予以精心指导、严厉指出、限期整改,传导责任压力,确保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务实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