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应将更多贫困孩童“揽入怀”

14.02.2017  12:34

      本报记者 刘博智
      “教育扶贫除国家扶贫县以外,还应关注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群体。实际上,这些群体并未全部纳入其中。”这是今天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扶贫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中国教育扶贫报告(2016)》蓝皮书中披露的一个事实。该报告也是中国首部教育扶贫报告。
      “目前教育扶贫的对象是贫困地区的教育和学生,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事实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所瞄准的5775万人口中就有2000万人口不在‘教育支持’的范围。”据蓝皮书编写课题组负责人介绍,其中包括城市贫困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等。
      国家卫计委2016年发布的流动人口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流动人口规模达2.47亿,占总人数的18%,相当于每六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其中,留守儿童占农村儿童总体的35.6%。2000年至2010年10年间,中国0至17岁流动儿童规模从1982万增加到3581万,人数增长超过了80%。
      留守儿童多位于经济欠发达但未必是国家贫困县地区,流动儿童多就读于教育质量差、教育基础设施差的打工子弟学校。他们属于教育贫困群体,但非国家扶贫政策所瞄准的目标群体。
      蓝皮书编写组成员、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院长王文静说:“教育扶贫标准与单一的经济维度确立的‘贫困标准’内涵是不同的。”将教育扶贫对象的甄别与国家贫困标准直接对应,瞄准性虽好,但有可能会出现教育扶贫制度偏离教育规律和教学改革自身需求的倾向。
      教育扶贫的标准和口径应该如何划定?王文静表示,这是他们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重点研究领域,有望在今年内公布相关成果。“不过教育扶贫的标准涉及分层和分类问题,并非一两个指标可以框定的,而是一整套的指标体系。标准的确立还要充分考虑教育自身的发展和改革需求。”
      对现行的教育扶贫政策,蓝皮书也提出了“修改意见”,比如教育扶贫仍欠精准问题,存在“大水漫灌”现象,不能充分顾及个别地区、个别群体的特殊需求和个性化特点。
      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对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了积极帮助,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绝大多数贫困家庭子女“上不起学”的问题,也极大程度提高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入学率。
      然而,“两免一补”政策并没有免除贫困家庭子女其他必要的求学费用,其中包含一些必要的学习用品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基本费用,以及辅导资料费、保险费、补课费、校服费、班费等弹性费用。如果再加上一些不必要的乱收费,就会给中低收入家庭和贫困家庭带来严重经济负担。
      为了避免“因学致贫”现象发生,课题组建议,国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贫困家庭(或最贫困家庭)子女加大减免力度,并为他们提供一切必要的学习用品和相关资助,直到他们离开学校走向工作岗位。其中后续的政策支持包括在“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建立贫困人员就业信息网,提供大量就业信息,为他们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本报记者 刘博智)